主要路径一览

路径类型适合人群
L-1A非移民工作签证海外关联公司的经理或高管派驻美国公司
O-1非移民工作签证在科学、艺术、教育、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能力的人士
EB-1C职业移民第一优先跨国公司的经理或高管,无需劳工证
EB-1A职业移民第一优先在所属领域获得持续认可的杰出人才,可自行申请
NIW职业移民第二优先(国家利益豁免)高等学位或特殊能力人士,事业符合美国国家利益
EB-2 / EB-3职业移民第二、三优先有美国雇主担保,通常需完成劳工证(PERM)

能否申请及申请策略,以移民律师的意见为准。

企业主最常见的组合

先在美国设立与海外企业存在母子、分支或关联关系的公司,以 L-1A 派驻管理人员;美国公司运营满 1 年后,再以 EB-1C 申请绿卡。这条路径要求海外企业与美国公司都真实经营,组织架构足以支撑管理职位。

本页内容仅供一般信息参考,不构成法律、税务、投资或保险建议;具体事项以持牌专业人士的书面意见及政府最新公布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