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条件
- 申请前 3 年内,在海外关联公司连续任职满 1 年
- 美国公司与海外公司存在符合规定的关联关系
- 赴美担任经理或高管职位
- 新办公室:已取得经营场地,且能证明一年内可支撑管理职位;首次批准期最长 1 年
以上为一般性说明,具体以美国移民局规定与移民律师的意见为准。
新办公室的落地准备
租约、银行账户、资金到位、组织架构与招聘计划,都是 L-1A 新办公室申请与续签时会被审查的内容。我们在美国本地协助落实场地与公司设立,并把续签所需的经营记录从第一天起开始积累。
本页内容仅供一般信息参考,不构成法律、税务、投资或保险建议;具体事项以持牌专业人士的书面意见及政府最新公布为准。